西洋藝術史極短篇
此⽂為「西洋藝術史極短篇」系列的第⼀篇⽂章,詳細資訊請參考⽂末。
什麼是藝術?作為藝術史極短篇的第一篇文章,這是個恰當不過的問題。既然是探討藝術的歷史,「藝術」本身的定義與範圍,必然受時空背景、文化脈絡不同而有所差異。如果把範圍縮小到西洋藝術史,所謂藝術在我們腦中出現的形象多半是油畫或雕塑,這樣的印象是從何而來?西方對於藝術的定義在過去是否產生爭辯?
杜象的小便斗
如果在藝術史的第一課就要挑選一件作品來討論「什麼是藝術」,馬塞爾·杜象(Marcel Duchamp)的《噴泉》(Fountain) 是一個很有趣的起點。1917 年,杜象從工廠買了一個普通的男用小便斗,將其放倒,並簽上了一個虛構的名字「R. Mutt」,便稱這是新作《噴泉》。

這件作品不僅是二十世紀最具爭議、也是最具影響力的雕塑之一。杜象不是單純在惡作劇,而是在問:究竟什麼才算藝術?早在 1913 年,杜象就提出了「反藝術」(Anti-art)的概念,試圖挑戰幾個世紀以來由繪畫和雕塑主宰的傳統藝術觀念。當時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戰,大規模的破壞與工業化生產徹底改變了人類的生活,杜象與達達主義(Dada)的藝術家們感受到,在這個將人變成機器齒輪的時代,藝術必須有所反叛。
透過這些被稱為「現成物」(Ready made)的作品,杜象挑戰了「藝術必須由創作者親手從零打造」的傳統觀念。值得一提的是,這種激進的想法並非杜象獨有,他的達達主義夥伴洛琳霍芬男爵夫人(Elsa von Freytag-Loringhoven)在同一年也創作出類似概念的作品《上帝》(God),同樣是用現成物創作出一個將鑄鐵水管倒置於木箱上的裝置。

杜象將《噴泉》提交給紐約獨立藝術家協會展出,因為該協會聲稱任何藝術家的任何作品都能展出。然而,這件作品實在太過挑戰底線,雖然被接受了,卻被藏在隔板後方。杜象這麼做,是因為他想打破自亞里斯多德以來西方對藝術的三個傳統標準:藝術必須展現技巧、必須是美的(無論是視覺或道德上)、且必須是有趣的。
《噴泉》顯然沒有展現任何製作技巧 (畢竟由工廠大量製作),也很難說它具備傳統美感,若不了解背後的哲學,它甚至看起來並不有趣。但杜象提出了一個觀念、簽了名、並將其置於藝術語境中,這就是他的創造力與思想的表達。正如著名的藝術史學家宮布利希(E.H. Gombrich)所言:「其實沒有藝術這回事,只有藝術家而已。」
當我們談到「藝術」時,語氣通常很宏大,但當我們看「藝術家」時,語境就變得非常具體。因為賦予作品意義與靈魂的,永遠是那位試圖與世界溝通、表達創意,或只是想解決問題 (像是維持生計) 的「藝術家」。
藝術的功能:表達與溝通
宮布利希的觀點引導我們換個角度思考:與其糾結於物品是否符合藝術的標準,不如去關注「藝術能做什麼?」。本質上,藝術是一種創造性的表達,是與他人分享思想、願景與情感的方式。當藝術能夠與觀者對話時,它就變得有趣了。
有時,藝術的聲音震耳欲聾。例如孟克(Edvard Munch)的《吶喊》(The Scream),透過那張痛苦扭曲的臉孔、血紅的雲彩與漩渦般的背景,我們幾乎能「聽見」畫家內心的尖叫。有時,藝術的聲音則是溫柔低語。像卡薩特(Mary Cassatt)的《洗澡的孩子》(The Child’s Bath),描繪了母親為孩子洗腳的平凡瞬間,卻細膩地捕捉了普世皆能共鳴的親子親密感。
藝術有時也會迎合觀眾的期待,或是替工商服務。畢爾史塔特(Alfred Bierstadt)的《內華達山脈之中》(Among the Sierra Nevada)展現了壯麗的西部風光,這是當時鐵路公司資助的作品,目的是為了吸引移民與投資者,儘管畫面中的西部美景正在迅速消失。藝術也能挑戰社會,貝洛斯(George Bellows)的《俱樂部成員》(Both Members of This Club)揭露了當時紐約非法拳擊賽的殘酷與腐敗,畫面的真實感甚至讓部分俱樂部成員羞愧而退會。當然,藝術也可以純粹只是為了捕捉美,就像雷諾瓦(Pierre-Auguste Renoir)的印象派畫作 (如:《公園裡帶陽傘的女人》(Woman with a Parasol in a Garden)),除了展現世界的美好之外,別無他圖。
源自史前的創作衝動
這種透過藝術表達自我的需求,可以追溯到史前時代。在歐洲各地發現的「維納斯雕像」,是舊石器時代晚期(約 35,000 至 15,000 年前)的女性小雕像,這些雕像的共同特徵是擁有誇張的女性性徵。
其中最著名的是《維倫多夫的維納斯》(Venus of Willendorf),這尊約 10 公分高的石灰岩雕像發現於奧地利。以石器時代的標準來看,這是一項驚人的工藝成就。其材質來自遙遠的義大利北部山區,意味著光是獲取材料就需要付出巨大努力。在沒有金屬工具的年代,創作者必須用骨頭或更硬的石頭,花費無數小時慢慢打磨,尤其是頭部精細的髮型紋路。
雖然我們無法確知這些雕像的具體用途,究竟是保佑生育的護身符?還是最早的自畫像?但這些狩獵採集者願意投入如此多的時間創造美麗的事物,證明了藝術創作是人類與生俱來的本能。

瓦薩里與「美術」概念的誕生
當我們思考「什麼是藝術」時,腦海中浮現的往往是繪畫或雕塑,而非陶器或編織。這種對「美術」(Fine Art)的偏重,其實是西方特有的歷史建構,大約始於五百年前,而這很大程度上要歸功於一位十六世紀的畫家與建築師—喬爾喬·瓦薩里(Giorgio Vasari)。

瓦薩里主要為佛羅倫斯的麥第奇家族工作,但他最深遠的影響在於撰寫了《藝苑名人傳》(Lives of the Most Eminent Painters, Sculptors, and Architects)。這是史上第一部藝術家傳記,瓦薩里因此被視為藝術史之父。儘管書中充滿了主觀偏見和錯誤(他獨尊米開朗基羅等托斯卡尼地區的藝術家,而邊緣化了同樣傑出的北方藝術家如杜勒或范艾克),但這本書確立了後世對「偉大藝術」與「偉大藝術家」的定義。
瓦薩里推動了西方藝術觀念的兩個重大轉變:一是對藝術家作為「天才」的崇拜,二是將繪畫與雕塑的地位提升至其他工藝之上。
在文藝復興之前,藝術創作多被視為工匠的集體勞動,價值取決於材料的貴重與做工的精細,而非創作者的個人名氣。瓦薩里借用了亞里斯多德的理論,提出偉大的藝術必須包含「構思」(invenzione,即創意或概念)與「圖形」(disegno,即設計或執行)。技巧(disegno)是可以透過訓練習得的,但構思(invenzione)被視為一種天才所具備的創作火花。
如果用料理來比喻,「執行」就像是廚師擁有完美的刀工和對火侯的掌握,這可以透過後天苦練達成;「構思」則是廚師憑空創造出一道驚豔的米其林料理,這需要天才般的靈光乍現。
這種觀點導致了藝術家地位的提升。藝術家不再只是匿名的工匠,而是擁有個人風格與簽名的「品牌」,甚至成為貴族與國王的座上賓。例如法國國王法蘭西斯一世便極力延攬達文西,視其為精神上的同伴而非僅是受僱者。
與此同時,繪畫與雕塑因為被認為最能展現模仿自然的「構思」能力,逐漸與陶瓷、紡織等「裝飾藝術」分道揚鑣。這種「美術」與「工藝」的區別是西方藝術特有的現象,在伊斯蘭或東亞藝術傳統中,陶瓷與書法仍是高級的藝術形式。
了解這段歷史背景後,再回看杜象的《噴泉》,我們會發現其意義更加深遠。杜象選擇一件工廠量產的陶瓷(傳統上被視為工藝或實用品),簽上假名,這不僅是對「什麼是藝術」的提問,更是對瓦薩里以來西方藝術界關於「天才」、「原創性」以及「美術位階」等成見的一次幽默而犀利的批判。他迫使我們重新審視那些被視為理所當然的藝術定義。
西洋藝術史極短篇
本文取材自課程:Understanding Western Art: Stories, Styles, and Masterworks,第一講:What Is Art? Duchamp and the Venus Figures。如果你也對藝術背後的故事與歷史脈絡感興趣,推薦到官方網站支持並觀看這門精彩的原版課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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